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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:税务文书公告送达(佛山市高明丰业房地产有限公司)

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公告送达(佛山市高明丰业房地产有限公司)

发布时间:2021-09-28 08:30:00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

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公告送达

(2021年第407号)

佛山市高明丰业房地产有限公司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,现向你(单位)公告送达《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佛税一稽税通〔2021〕1049号)、《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佛税一稽税通〔2021〕1066号)

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,上述文书即视为送达。

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

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       

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

佛税一稽税通〔2021〕1049号

佛山市高明丰业房地产有限公司(纳税人识别号:91440608749194943N):

事由:你公司在查案件的证据有新线索。

依据:《税务稽查工作规程》国税发〔2009〕157号第二十二条。

通知内容:由于该案件的证据有新线索,从2021年8月11日起,你公司在查案件的稽查所属期延长为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。

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

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       

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

佛税一稽税通〔2021〕1066号

佛山市高明丰业房地产有限公司(纳税人识别号:91440608749194943N):

事由:我局检查组需要对你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,现责成提供有关资料。

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五十四条第(三)项和《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》。

通知内容:现责成你公司自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送达之日起7日内提供下列有关资料并加盖公章及签名:

1、补充提供不动产明细表相关信息

2、丰业名苑商品房交付情况

3、不动产明细表中对应序号为(1-77)物业的产权证照

4、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租金收入情况及对应的账务资料(凭证、明细账)

5、不动产明细表中对应序号为1-76中自建不动产的原值资料

6、如需授权请提供授权相关资料

(如不能提供,需在限期内书面说明,并对所说明情况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)

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

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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