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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市税务局:广东顺德某公司通过财务负责人个人账户收取款项偷税!

行政相对人名称: 广东顺德***技术咨询有限公司

行政相对人类别: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

行政相对人代码: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***26679M

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

597***679

法定代表人: 吴某某

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: 居民身份证

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: 330719********2615

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: 佛税一稽 罚 〔2021〕 44 号

违法行为类型: 其他偷税

违法事实: 你单位于2016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,通过财务负责人周某某的个人农业银行账户(账号:62284***876822915)、顺德农商银行账户(账号:6223***1552532)分别收取营业收入2281415元、665000元,合计2946415元,折算成不含税收入2779636.79元。上述收入没有载入你单位的会计账册,也没有开具发票及申报纳税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一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,构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税行为。

处罚依据: 《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)附件《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第45项

处罚类别: 罚款

处罚内容: 对你单位偷税行为处以所偷税款百分之六十的罚款148766.17元。

罚款金额(万元): 14.876617
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: 0

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:

处罚决定日期: 2021-09-15

处罚有效期: 2099-12-31

公示截止期: 2022-09-15

处罚机关: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

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11440600MB2D02490P

数据来源单位: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

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11440600MB2D02490P

地方编码: 440600

备注: 4406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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