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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:在某平台专营店销售销售货物未记收入

12-16 税务稽查案例 我要评论

行政相对人名称: ***(中山市)智能科技有限公司

行政相对人类别: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

行政相对人代码: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***M0901

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

MA***M090

法定代表人: 余***

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: 居民身份证

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: 445122********0059

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: 中山税一稽 罚 〔2022〕 61 号

违法行为类型: 逃避缴纳税款

违法事实: 你单位2020年度存在少申报收入,少缴增值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企业所得税。 经检查,你单位2020年度苏宁易购销售平台上名为“***专营店”的店铺销售收入并未作纳税申报,存在少申报收入358743.99元(含税)。上述少申报的收入货款已收讫,没发生退货退款,相应的成本费用没有在账上列支,由于企业财务资料混乱,无法提供相应资料。

处罚依据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“纳税人伪造、变造、隐匿、擅自销毁账簿、记账凭证,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、少列收入,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,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,是偷税。对纳税人偷税的,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、滞纳金,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”的规定,你单位在账上少列销售收入造成少缴增值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企业所得税行为属于偷税

处罚类别: 罚款

处罚内容: 对你单位偷税行为处少缴税款0.5倍的罚款共2228.95元。

罚款金额(万元): 0.222895
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: 0

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:

处罚决定日期: 2022-12-09

处罚有效期: 2099-12-31

公示截止期: 2023-12-09

处罚机关: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

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11442000MB2D012446

数据来源单位: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

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11442000MB2D012446

地方编码: 442000

备注: 4420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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